有人反應文章太多不好找,那乾脆做一篇總結置頂.
2026/03/25 版本
營造牌小常識
(一)營造牌買賣案例分享 https://user306719.pse.is/843gpa
(二)乙等評鑑升甲等案例 https://user306719.pse.is/843grn
(三)營造業新設與變更案例 https://user306719.pse.is/8ak9bd
(四)營造廠轉讓應備資料 https://user306719.pse.is/848er2
(五)各營造業對照表 https://user306719.pse.is/848ezl
(六)什麼是分割牌 https://user306719.pse.is/848f6y
(七)分割牌2 https://user306719.pse.is/848fbw
(八)購買意向書範本 https://user306719.pse.is/848fq2
(九)斡旋委託書範本 https://user306719.pse.is/848frl
(十)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 https://user306719.pse.is/848fuh
(十一)什麼是老丙(舊丙)營造業 https://user306719.pse.is/846m9b
(十二)老丙逐案簽章(1)原由 https://user306719.pse.is/846md9
(十三)老丙逐案簽章(2)收費標準 https://user306719.pse.is/846mew
(十四)營造業違反事項及罰則 https://user306719.pse.is/846mzs
(十五)營造業租借牌 https://user306719.pse.is/846nlm
(十六)如何查詢營造業 https://user306719.pse.is/8ed8e4
(十七)新設營造業應該準備哪些東西 https://user306719.pse.is/8525c6
(十八)營造牌假帳號釣魚 https://user306719.pse.is/8bkc95
(十九)買營造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https://user306719.pse.is/8cpmzk
HI 我是大家的好朋友喬伊
今天跟大家說說-如何查詢營造業登記
很多人誤會只要在經濟部網站上查到的就代表是營造公司
以下為示意圖
網址 : https://findbiz.nat.gov.tw/ (首頁右邊也有連結)
不是喔! 不是這樣子的喔!
曾經遇過已經被廢止的營造業
但是在經濟部還查的到喔! 又是一串很長的故事這邊我不想說.
那這樣的話要怎麼知道是不是營造業呢?
最簡單的方法是去國土屬查詢喔
先進入首頁>>營造業務>>營管資料查詢>>輸入營造業名稱或負責人名稱
像我這樣輸入登記區域台中市就會跑出一長串的資料了喔!
隨便找一個已經被廢止的進去看看
再丟去經濟部查看看
拿去谷歌餵就會發現
但是總是會有一些人想賺一些奇怪的錢錢
所以會有經濟部查的到.
但是國土署已經被廢止的情況喔!
好了.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這邊喔~
淨值申報大家記得每年都要做喔~ 懶惰自己做的找我們也可以.
但是一般我們家接案就是含每個月的作帳, 淨值申報, 評鑑, 升等一起做喔~
報價可以諮詢一下 LINE ID : @joeyliou
申報期間
- 每年 6 月 1 日 至 7 月 31 日 必須申報。
申報處所
- 向登記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淨值」與「可承攬總額」。
可承攬總額
- 以 公司淨值 × 20(每年) 為限額。
承攬工程申報
- 未完工:申報截至 114.5.31 仍未完工之在建工程。
- 已完工:若截至 114.5.31 全部完工且無在建工程,僅需填「總額結算表」即可,並同時申報:
- 113 年度淨值
- 114 年度(1 至 5 月)的淨值
- 上一年度(6 月初至 12 月)的資料
淨值之認定
- 定義:總資產 − 總負債(公司資產減去債務的餘額)。
- 認定:以前一年或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經會計師簽證的資產負債表為準。
未於期間內申報
- 前一年度淨值申報期前設立而尚未申報:
- 以「登記資本額」為淨值(新設立公司)。
- 本期申報:
- 若前期淨值高於登記資本額 → 以登記資本額為本期淨值。
- 若前期淨值低於登記資本額 → 維持該低值作為本期淨值。
結論:
- 每年 6-7 月要記得主動申報。
- 淨值決定承攬額度(淨值 × 20)。
- 未申報或未完工工程要特別注意,否則可能影響可承攬總額。
今天來跟大家說說 : 031-新設營造業需要準備的4項東西V2
2026/03/17版本
這幾年來接了不少朋友委託的新設立案件
常常解釋這些東西都會花費不少時間
所以想來想去還是做一份簡單的說明給需要的朋友
委託代辦新設立丙級營造或土木包工業 需要請您準備 :
(1)資本額
(2)設立地址
(3-1)丙等營造需要專任工程人員一名
(3-2)土木包工業負責人需要三年土木建築施工經驗
(4)負責人或股東相關資料
(簡單說土木包工業就是把專任工程人員的要求放在負責人身上)
(如果是設立土木包工業就不用3-1,如果是丙等營造就不用3-2)
關於(1)資本額
(A)丙級營造資本額需要360萬
(B)土木包工業資本額需要100萬
關於(2)設立地址
(A)登記地址使用執照影本
(B)土地分區使用證明-使用分區寫”農業用”或”工業用”的就不行
(C)權狀影本
(D)最近一期房屋稅單
(E)建築物第1類騰本3個月內
(F)房子非負責人本人另需租約公證
(在桃園市需另附地政局同意函)
關於(3)
(A)丙等營造需要專任工程人員一名
(B)土木包工業負責人三年土木建築施工經驗
關於(4)負責人或股東相關資料
(A)負責人及股東身份證正、反面
(B)負責人及股東二吋照片。
當然也可以直接用已經設立的公司>>變更登記項目設立
但是不足的資本額需要增資到足
但是不能用獨資或是合夥公司變更
只能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基本上會設無限公司的也很少)
如果有缺
(1)資本額
(2)專任工程人員
(3)三年土木建築施工經驗
(4)設立地址
請聯絡諮詢以方便我們提供協助
新設立營造業案例分享 (點我傳送門)
備註: 很多業主反映價錢太高,我只能說一分錢就是一分貨
依中部行情專門在辦營造業新設立大概落在 5-10萬
但是有很多是在做一般工商登記的記帳士或會計師,跟我們專門在跑營造業的報價會不一樣
2025年一整年,至少碰到10家以上的業主,喜歡比較低的報價,找非專門的人代辦
結果就是等了又等,退了又送件,明明在我們手上兩個月就搞定的事情
兩個月了還沒進地方政府簽名,3-4個月下來還算好的,拖到半年在下來就真的很離譜
就算你經濟部名稱預查都好了,會計師都簽證了,我們還是收一樣的費用
因為難搞的在地方政府阿…
你說為什麼我會知道?阿技師就會講啊,為什麼簽約了兩個月還沒去縣政府簽名
通常我都也只能苦笑,阿反正你年費都收了,就等囉~
是說都要開業幹大事做工程了,這幾萬塊錢就不要省了吧…
今天來跟各位朋友說說營造二三事
今天來說說營造業的合併吧
通常營造業的分割主要是因為股權轉讓需要而發生
但是營造業的合併主要是為了升等而發生
比如說丙級要升乙級, 找了另外一家丙級合併
或是乙級要升甲級, 還是找了另外一家丙級合併,
畢竟乙級比較貴通常沒有人買來合併升級的拉…(至少我還沒聽過)
題外話 : 但是老丙拿來升乙級這事倒是蠻多的, 只能說真的有點浪費. (錢的部分XD)
《營造業法》第72條、《營造業法管理細則》第10條第2項:
「公司組織營造業合併,得按原登記等級較高者登記之,其業績合併累計。」
相關解釋:95.10.25台內中營0950806292號、97.11.17內授營中0970808986號。
乙等營造業若與丙等營造業合併,由乙等為存續公司時:
‧ 丙等營造業之業績得與乙等營造業累計。
‧ 存續公司(乙)可將雙方五年內竣工的工程業績合併計算,用於晉升甲等之申請。
‧ 前提:該業績符合《營造業法》第3條第1款、第2款「得登記為業績」之要件。
法規立場:
《營造業法》未禁止營造業與非營造業公司進行合併,僅要求合併後若要繼續營造業務,必須重新辦理營造業登記。但是業績不能合併累計。
結論:
合併本身不違法,但合併後的新存續公司若要營造業登記,仍需符合法定資格(資本額、淨值、專任工程人員、技師設置等)。
總結:
承上一篇營造業分割(1)契約承受問題,
今天繼續來說說:營造業分割(2)工程繼受與登記問題
買賣營造牌不是開玩笑的,主要還是提醒各位有需要的朋友,要找到好的仲介
很多眉眉角角不跟你說不代表騙你,但我本身就不喜歡這種作法,好了進入正題.
-
(1)工程繼受與登記
法源:內政部營建署 111.2.17 營授辦建1110006400號。
-
(2)施作限制
甲公司不得繼續施作: 既然甲公司已將營造業務分割出去並不再屬於營造業法上之「營造業」,就不得繼續施作既有得標工程(即使尚未完工)。
不得再委由他人施作: 甲公司亦不得再把工程交由其他同等級營造業繼續施作。 與「撤銷、廢止登記、停業」等情形不同,因為此為公司主動分割而不再具備營造業資格。
-
(3)違法情事之承受
概括承受原則:分割前甲公司之違法情事(如停權、違約、罰鍰紀錄),應由乙公司概括承受,無法因分割規避。
主管機關承接責任:分割後乙公司歸屬之主管機關應受理後續審議及管理。原甲公司主管機關應將分割前之違法資料,移交給乙公司所屬主管機關,持續追蹤辦理。
-
(4)結論
工程施作權:甲公司分割後不再具營造業資格,無法繼續施作既有工程,也不得再委由其他營造業代為施作。
工程承接與登記:乙公司承受原有業績、沿用原證號與承攬手冊,可依原等級登記並繼續承攬新工程。
法律責任:分割前違法紀錄,由乙公司承受,主管機關亦應完成資料移交與管理。
-
分割牌是比較少人知道, 目前市場上比較主流的做法, 轉讓準備時間會拖很長, 費用也會墊高,
資本額增資, 分割費用, 舊的債務處理, 舊公司的處理, 很多瑣碎的小事要處理,
但會有很多仲介說這就0風險, 然後把價錢墊高, 我不否認風險比較低,
但只能提醒有需要的朋友, 風險很低, 不代表0風險, 我想這是邏輯問題不難懂.
除了這些法律上的問題之外, 還有更多實務上, 但是真的不太能分享的東西, 只能說有需要諮詢的朋友還是私底下來問比較好, 能夠幫忙我們就幫忙, 不能幫忙也只能說真的很抱歉.
今天來講講一個比較冷門的事情
不過在股權轉讓(買賣營造牌)當中確是相當常見的手法
營造業分割(1)契約承受問題
某營造公司甲打算將原有工程與業務部門分割成立成新公司乙,然後賣掉
這樣會發生什麼事呢?
(1)公司分割後的契約承受問題
1.原則
2.公司分割是否屬於例外情形
(2)機關是否應允許讓與
1.契約標的物是經審查甲公司財務、技術、經驗等條件後才得標。
2.分割後新設乙公司財力、經驗通常不若原甲公司,恐影響履約能力。
3.若允許轉讓,機關日後追究不履約責任會更不利。
(3)分割前獎懲、違法行為之承受
1.公司分割之法律效果(公司法§35-1、§185-1):
2.政府採購法相關責任:
(4)結論
承上第(3)點,所以買分割牌的風險還是有的,但要做到接近零風險也不是不行,
至於要怎麼做,就請有需要的朋友再聯絡我說說囉~
但是如果有人跟你說,買分割牌就是0風險拉~我只能說,恩恩.好喔.掰掰.
常常有朋友打來給我,說是想買營造牌,但是不知道要注意什麼,以下我就提供一些簡單的方向給大家參考.買營造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
1.等級:甲等/乙等/丙等/老丙(舊丙)/土木包工業/專業營造業
這個就直接跟價錢有相關了,不過行情也是上上下下的在變動,所以這邊就是有遇到再說詳細了.
也請參考歷史文章了解一下各自的差別.
題外話..
根據營造業法第七條,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所以是甲乙丙等,望週知…
2.國家費用:地方稅,國稅,勞健保費用等是否有欠繳
如果有欠稅是不能過戶的,所以這個還好,請賣方去稅務機關跟勞保 / 健保機關申請證明就好了
3.專任工程人員:一般來說原本的專工跟著走的機率很低,大多都是找新的
請參閱文章-找專任工程人員需要想清楚哪些條件,沒有找到專工也沒辦法過戶.
4.工程實績:某些要承攬專門建案的會需要注意
比如港/醫院/集合式住宅/河川水庫/千奇百怪…
所以買之前有特別要求的要講清楚,還有就是要特別注意時間,有的標案會要求是幾年以內的,這個更要注意,不要標案要求是五年內,結果你買了是五年前的業績就無言了.
一切還是依造承攬手冊的完工註記最準.
5.資本額:如果是有實力的買家自己增資就好了,如果是沒實力的請多花錢.
甲等最少要2250,乙等是1200,丙等是360,土木包工業是100.有些老牌會資本額不足請多注意.
至於要做分割 / 新設的那就又是另一說了,這邊不討論.
6.財務狀況:應收應付、銀行融資貸款、押標金.
主流作法是看401報表,銀行徵信紀錄.
押標金一般對方會講,不然他收不回來,只是說要怎麼支付這個押標金就會有點麻煩,通常是會請買方開一張等金額的票出來,放在第三方見證人那邊,然後時間到的時候看是賣方直接拿走,還是買方請款下來之後把票再還給買方,總之就是要喬,然後信用很重要.
7.建管流程是否順利:每一個縣市的審查難易度與預估時程都不一樣,這個就是找我們的價值了,該怎麼辦會比較順利,要看買賣雙方的條件了,簡單說就是我收仲介費幫雙方處理,還是老話便宜沒好貨.
尤其南部幾個縣市的機關跟承辦人員真的是很機...優秀!
8.其他:是否變更過統一編號,是否分割過,是否被列入拒絕往來廠商,是否能夠100%股權轉移,是否有訴訟,是否有地方私人債務.
--
其實很多都是有辦法技術性避免的問題,只是買方你願不願意接受,錢要不要花.
很多眉眉角角賣方 / 仲介跟你有沒有緣要不要跟你講而已.
畢竟很多賣方以前也是買方,現在用不到了賣給你而已,已經有經驗了.
履約保證單位要找哪家比較保險?
約跟仲介見個面聊天而已就閃閃躲躲得?
你的仲介一直要你下訂金嗎?
還沒跟賣方見面就要求先開300萬的支票出來證明誠意嗎?
你的仲介有信譽嗎?
你敢不敢 / 願不願意先匯訂金給他呢?
以上這些我想都是你買家的選擇.至於選擇,比努力更重要.
今天跟各位朋友說說營造二三事
常常有朋友問我, 劉先生這樣是不是會被罰阿? 罰要罰多少?
所以今天要跟大家說說-營造業違反事項及罰則
我特別整理了一些大家比較常犯的違規事項跟罰則, 讓各位朋友參考參考.
希望各位都能避開這些地雷嘿.
今天來跟大家說說專業營造業
目前已知有十一類別
但是這個不是今天的重點
而是每一個專業營造業所需要的專工不一樣
所以今天跟大家說說,專業營造業的專任工程人員
專業營造業根據每一個專業不同,
資本額不同, 業務方面不同, 最大也最麻煩的不同是,
“專任工程人員科別也不同”然後呢, 有的專業受聘之前還要去上課, 所以就變成要聘用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因為你去上課考試如果沒通過, 就會變成大家很尷尬, 白忙一場, 所以請各專業營造廠珍惜手上的專工嘿.
最近的案例是有一家庭園、景觀工程要找技師,然後除了水土保持技師不用去上講習,其他都要去上講習,然後沒有滿20人可能不會開課..,然後的然後上網查了一下上次開課好像是111年,爆囧...
至於詳細的內容就如同下面的表格給大家參考參考喔
專業營造業之資本額及其專任工程人員資歷人數標準表
032-找專任工程人員需要想清楚哪些條件V2(2026/01/17版本)
常常有業主來問我,說不太了解現在的狀況,我想了很久,大概就是這些條件可能業主要想清楚.
這樣我們會比較好提供協助找人,以下這些是尋找專工時,大多都會談到的事情,所以如果能在事先就想好,找人的時候會比較快,當然也不是說條件都是不能改,但是大方向我想還是需要先訂下來,有個方向事情才會比較好推進.
以下內容都是範例,請依現狀去填寫:
1.設立縣市跟等級:XX縣或XX市
新設立/甲乙丙/專業營造(說明類別)
(新設立表示還在籌備中,綜合營造業有分甲乙丙級,專業營造有十一類,每一類需要的專工都不一樣,所以要講清楚才能知道要找哪些科別的專工(去翻舊文章有寫))
2.主要營業縣市:XX縣或XX市
(某些地方政府會有特別的要求,所以寫清楚是讓我們提前知道會遇到什麼狀況)
3.技師科別 : 可以掛就好/詳述
(有些營造會專門接特殊的工程,所以業主會要求一定要哪一科別的技師,這種就要詳述,不然會白忙一場,一般來說正常的工程,就是有符合法規就可以了,所以業主要先搞清楚自己的需求,再來委託才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
4.技師所在縣市:不要求/詳述
(主要是交通費的問題,但是宜花東就真的不要太要求了,台東跟外離島的現在大都是包機票錢了,全台灣營造兩萬多家,土木人數就只有一萬三(去翻舊文章或是參考下表),還想要找當地的真的要靠緣分,然後你$$不夠的營造,我只能說先求有再求好,不然就是請多燒香擲茭)
5.工程內容:公家案,私人案,公園景觀,修繕拉皮,道路鋪設,透天,華廈,大樓,管路工程,基礎工程,水利工程。
(以上的都是範例而已,還有很多工程類型,請按照自己的實際狀況填寫,有太多太多案例表示,技師不去現場的時候,大多數都是當初講的跟實際不一樣,啊我就不想簽建築案,你也跟我說沒有,到職之後兩個月就叫我簽是在??為了長遠的配合,一開始就說清楚講明白,會比之後毛在燒還好)
6.待遇:$$/年(請寫一年實拿金額)
(所謂的行情是不斷的在變動,所以我沒辦法寫一個價格出來,畢竟誰也沒有能力去壟斷價格,但是最低價格還是有的,先跟$$不夠的營造說聲抱歉,低於公告價格的案子我真的沒辦法接,請多多包涵,公告我會放在下面)
7.出差費:3000/次(交通費實報實銷) 或詳述各縣市價格 開車:依google map公里數計算家門到案場一公里$元。
(這又要講回到第4點了,古早年代2000不含交通費的時代已經過去了,50元的便當已經找不到了,坐個高鐵來回,吃個簡單的午餐晚餐要多少錢,請各位委託方稍微想一下,人家上班請假去出席還要扣薪水,如果因為這幾千塊要找當地的,真的要靠緣分+擲茭了)
8.出差頻率:24次/年或2/月(含)以下
(這個條件又牽扯到第5點的工程內容,公家案大多都是平日,平日大家都比較忙,至於私人案件,畢竟可以安排在假日,所以會比較好商量時間,這也牽扯到第4點所在縣市,所以還是說清楚講明白比較不會產生糾紛,還有最重要的問題,平日請假是要扣薪水的,這些都是雙方要考慮的)
9.勞健保+勞退 :
10.需報所得嗎:
(上面的第9.10點,這個我不知道怎麼委婉的表達,只能說有需要了解的話請電話諮詢)
11.需印章嗎:
12.需簽名章嗎:
13.接受通訊簽核嗎:
(上面的第11.12.13點,對於不熟悉的營造,這是年輕技師有沒有意願去很重要的指標)
14.要面談嗎:通訊軟體談/實體面談/不談
(有些比較傳統的營造,會喜歡實際面談,但是請假就要扣薪水阿,去了又有可能會被殺價,所以很多專工會喜歡委託我們,畢竟來都來了,誰也不喜歡賠了夫人又折兵)
(站在我們的角度,讓雙方談也是有風險,如果雙方自己成交了,也是浪費我的時間,所以一般在接受委託之前,都會要求雙方提供證明文件,這行有太多詐騙跟不守信用的,請多多包涵,至於詐騙這件事,改天有空再說說了)
15.技師掛入時間:幾月幾號(簡述原因)
(這個主要是要讓我們知道,要跟專工那邊怎麼談,遇過太多家營造提早找人,結果找到了才講,舊專工還要2-3個月才到期,才需要新專工掛入,是在玩我嗎?)
16.招聘原因:技師年邁離職/技師開業/新設丙級/其他原因
(這是年輕技師有沒有意願去很重要的指標)
17.付款條件:簽約時收取訂金50%+機關親簽送件時支付尾款 (或詳述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分現金或支票,如果是要匯款請先說明,有遇過明明都已經簽約了,說好過兩天匯款,但是過了兩天又兩天,結果跟我說有找到更便宜的,合約作廢,拜託你大小章都蓋了,名字也簽了,一句話就要作廢??但是為了幾萬塊去興訟,我想也太累了,只能說什麼人都有,所以如果要匯款做金流的,請考慮提前匯款給我,當天我轉交,或是請貴司去借票或是拿現金來)
(2.根據我的了解,這個行業很古老的時候,都是到縣府親簽的時候支付完所有之金額,那個年代通訊不方便,找人也很麻煩,更重要的是,你營造要有辦法證明自己的財力,不然說真的,你實力不夠付款都有問題了,誰都不放心跟一個有可能偷工減料的公司,或是工程款隨時可能有狀況的公司,但是隨著時代的演變,一切都在變化,如果有其他想法的請提前告知我)
18.其他備註:
各種其他要求都可以寫在這裡,比如有的說不要太老,有的說不要太年輕,有的說是人就行,原則上來講,既然都要合作了,當然是希望長期配合,所以在找人之前先想清楚,才能走得長遠,保障雙方的利益,我想這是我的工作,所以還是呼籲一下,誠實是信任很大的條件,合作要有信任才會長久,公開透明,誠實不說謊,保障大家的利益是我對自己的期許,謝謝各位.
今天來跟分享說說營造二三事
營造業分為三種 :
(1)綜合營造 : 這類又分甲乙丙三等
(2)專業營造 : 這類目前已知十一類,如果有增加的話請朋友們補充.
(3)土木包工業 : 沒錯喔! 現在土木包工業歸營造業法管囉,以前的土木包工業管理辦法民國 95 年廢止囉!
--
最近這一陣子,因為不用專任工程人員,還有營造工(營造外勞)的事情,蠻多人在詢問我的,所以就發一篇來說說囉!
--
土木包工業的承攬工程規模限制
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二條
土木包工業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七百二十萬元,其承攬工程之橋樑柱跨距為五公尺以下,建築物高度、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之規模範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
這裡有一個很有趣的事情喔!
不說可能很多朋友都不知道.
以下是南投縣,桃園市,新北市的工程規模限制.
今天跟各位朋友繼續說說老丙(舊丙)營造業
上次我們說過了老丙為什麼可以逐案簽證(傳送門點我)
--
今天就來跟大家說說收費的標準,基本上逐案簽分為兩個計費方式.
一、吃到飽:一年以內一定金額之下收取一個費用
二、依件論酬:多少金額到多少金額按%百分比收費
這兩個方式都是有原因的:
(一)吃到飽的由來 :
在很久很久以前~工地主任大概一年的費用是8-12萬, 不知道有沒有這個年紀的大大可以出來說說?
但是後來修法之後就改成不能工地主任, 要聘專工or逐案簽章,
一開始呢還說只能是待業或失業的技師可以簽,
但是呢, 一番來來去去, 風風雨雨, 前前後後, 拉拉扯扯之後改成了,
有入公會, 又沒開業, 又不在顧問公司的技師都可以簽 (理由是不能圖利失業或待業技師!? 哪呢!?)
--
至於(二) 依件論酬 :
這東西是有法源依據的喔 ! (傳送門2點我)
但是呢, 實際上也不太會真的照法律規定的走,
原因呢…物價在漲! 總是要跟著漲吧!
反正就…這事情是可以來說說的麻~
相關內容我放在圖片裡面, 給各位喜歡考古的朋友們自己去研究囉~
--
至於那個逐案簽證的收費吼~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來找我說說喔~
今天說說什麼叫老丙(舊丙)營造業
誠如各位30cm、G cup、業界精英、九世土木、所知道的.
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不知道的趕快去複習前面的文章)
--
但丙級營造業裡面有個很特別的存在,老丙(舊丙)營造業.
常常有朋友打來問我,劉先生老丙現在價格多少,是不是真的有比較好,我只能跟你說,
這事情真的不好說,土木包限制比較多,但成本很低
(最近很多為了申請營造外勞跑來設立土包牌,有需要可以諮詢喔~目前過件率是100%)
新丙老丙限制一樣,但是4-5年之內成本比老丙低的多(老丙價格太高)
--
新丙與老丙的分別在於,老丙不需聘用專任工程人員,只需有案件時,逐案簽證即可。
所以一年可以省下幾十萬的聘用費用.這對專門承攬小型工程的營造來說,可是一筆非常可觀的費用.
站在另一個角度來看,標案時成本也會低很多,所以也是被新丙營造業主們詬病的原因.大家都是丙,泥馬殺價競爭的時候根本殺不贏.先天缺陷就擺在那裏阿.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以為只要是民國92年以前成立的丙級營造廠,就叫做老丙(舊丙)營造.
然後很多不肖業者就會把明明是新丙的牌拿出來賣,(這裡有張牌好便宜阿!快來買喔)
所以造成了很多市場亂象,吃虧了還以為佔便宜.
導致常常有業主跟我說怎麼你家特別貴(翻白眼)泥馬,好喔~出口前面右轉不送.
至於怎麼判斷這張牌是老丙還是新丙,這個水很深的事情就下次再跟各位說說了.
--
對於想了解法規來源在哪裡考古系朋友們,請搜尋營造業法第66條之4,然後那個落日條款已經五年又五年的延了又延了.
最後附上我目前找的到的107年的開會紀錄給考古系朋友囉.
--
嗨!大家好!這是我開部落格的第一篇,主要是因為臉書太亂了,放在部落格會有分類功能,這樣大家才能找到自己想看的文章,我感覺這樣比較方便,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喔!
--
專任工程人員定義:
營造業法第三條第九點:專任工程人員:係指受聘於營造業之技師或建築師,擔任其所承攬工程之施工技術指導及施工安全之人員。
其為技師者,應稱主任技師;
其為建築師者,應稱主任建築師。
然後技師有七大類,加上建築師的話,俗稱八大類營造技師。
至於詳細有哪些,可以看附圖說明, 營造業法第七條。
--
![]() |
| 營造業法第七條第一款 |
至於什麼學分啊,兩年經驗啊,那個水太深,有空在說明給有需要的朋友聽聽。
偷偷說一下,兩年經驗不足的可以來電諮詢喔!
--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辦,營造的事放心交給喬伊辦.
加入喬伊劉的LINE@不定期獲取其他資訊:
LINE ID : @joeyliou 聯絡電話 : 0972862690
----------------------------------------------------------------------------------------------------------------------------
#技師介聘 #技師 #建築師 #專任工程人員 #營造牌買賣 #營造牌估價 #甲等營造 #乙等營造 #老丙營造 #土木包工業 #營造工 #營造外勞 #營造業新設 #營造業變更 #土木包工業 #丙等營造
非常歡迎您光臨「【營造業顧問】Joey Liou 喬伊劉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為了讓您能夠安心的使用本網站的各項服務與資訊,特此向您說明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以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詳閱下列內容:
一、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
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本網站如何處理在您使用網站服務時收集到的個人識別資料。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網站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也不適用於非本網站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
二、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方式
· 當您造訪本網站或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功能服務時,我們將視該服務功能性質,請您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並在該特定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非經您書面同意,本網站不會將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用途。
· 本網站在您使用服務信箱、問卷調查等互動性功能時,會保留您所提供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聯絡方式及使用時間等。
· 於一般瀏覽時,伺服器會自行記錄相關行徑,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做為我們增進網站服務的參考依據,此記錄為內部應用,決不對外公佈。
· 為提供精確的服務,我們會將收集的問卷調查內容進行統計與分析,分析結果之統計數據或說明文字呈現,除供內部研究外,我們會視需要公佈統計數據及說明文字,但不涉及特定個人之資料。
三、資料之保護
· 本網站主機均設有防火牆、防毒系統等相關的各項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加以保護網站及您的個人資料採用嚴格的保護措施,只由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您的個人資料,相關處理人員皆簽有保密合約,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會受到相關的法律處分。
· 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其他單位提供服務時,本網站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
四、網站對外的相關連結
本網站的網頁提供其他網站的網路連結,您也可經由本網站所提供的連結,點選進入其他網站。但該連結網站不適用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您必須參考該連結網站中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五、與第三人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本網站絕不會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或公務機關,但有法律依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之情形包括不限於:
· 經由您書面同意。
· 法律明文規定。
· 為免除您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 與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 當您在網站的行為,違反服務條款或可能損害或妨礙網站與其他使用者權益或導致任何人遭受損害時,經網站管理單位研析揭露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辨識、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
· 有利於您的權益。
· 本網站委託廠商協助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對委外廠商或個人善盡監督管理之責。
六、Cookie之使用
為了提供您最佳的服務,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Cookie,若您不願接受Cookie的寫入,您可在您使用的瀏覽器功能項中設定隱私權等級為高,即可拒絕Cookie的寫入,但可能會導至網站某些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
七、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
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網站上。
1. 根據FTC規定,請假設本站中所推薦的商家、產品均有合作關係,當使用者於站內連結到第三方商家網站並進行消費,本站將獲得部分消費金額作為傭金回報並維持本站營運的開銷,但這不影響您所購買任何商品的價格,本站也不會多收您任何一分一毛。
2. 本站將不負責任何讀者與商家之間的交易。任何取消、更改訂單請直接與商家客服聯絡。本站將不參與及協助任何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糾紛。
3. 所有來信諮詢的信件我們不會將資料轉發給其他方或商家,信箱及個人資訊僅供本站與讀者聯繫。